推动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救尽救” 截至11月底,全国共33.2万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

慈善公益报 2021-12-28 09:45:00
推动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救尽救” 截至11月底,全国共33.2万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全国残联系统把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救尽救”纳入中国残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任务,主动创新工作,取得了积极有效的进展。

  《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底,全国已有33.2万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超过2020年全年接受救助的总量(28.4万人),残疾儿童受益人数明显增加。

扩大救助覆盖范围

  今年年初,中国残联对各地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残疾儿童“应救尽救”进行专门部署,积极申请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较上年度增加4亿元。

  为更好地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中国残联相关负责人带队先后赴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青海等地指导,建立救助进展情况监测通报机制,督促各地做好救助工作。同时,各地残联积极沟通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力争更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投入,并适时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让更多残疾儿童得到了康复救助。

  其中,河北省将部分家庭困难和低龄残疾儿童(约占救助儿童数的50%)的救助标准由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辽宁省将手术、康复训练项目救助标准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将救助年龄从0—7岁扩大到0—14岁,给予低保、建档立卡(低收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助,为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提供坚强保障。

优化救助经办服务

  经办服务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今年6月和9月,中国残联对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指导、督促各地优化救助经办服务。浙江、湖南、甘肃等8个省(区、市)专门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服务。天津、吉林、上海、广东等4个省(市)积极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配套措施,从政策层面解决残疾儿童异地康复难、持居住证申请救助难等问题。

  截至11月底,吉林、安徽、江西、陕西等12省(区、市)新增140个县(市、区)支持持居住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天津、河北、山东、四川等12个省(区、市)新增148个县(市、区)解决残疾儿童异地康复救助难问题。

  此外,中国残联还及时汇总整理全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3257家经办机构、7927家定点服务机构信息,并在官网予以更新发布。山西、江苏、重庆等8个省(市)也通过本省(市)残联官网向社会公布更新的信息,多种途径为残疾儿童家庭及时申请康复救助、接受康复服务提供便利。

提升救助服务质量

  为提升救助服务质量,中国残联努力提升康复服务规范化水平,今年6月举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线上培训,对《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等6项团体标准进行专题解读,指导各地推广应用。同时,持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满意度核查评价,已完成7980名家长满意度调查,进行了3次全国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康复服务质量。10月28日,中国残联联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山东、广东、青海、宁夏等4个省(区)认真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试点工作,制定了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标准、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服务规范等系列配套政策,探索定点机构规范管理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指导、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意见》,完善康复救助政策,确保残疾儿童康复‘应救尽救’;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受理审批康复救助申请,为残疾儿童家庭申请康复救助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实施《‘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指导、支持各地提升康复服务能力,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安全、有效,不断增进残疾儿童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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